河源市公安局關于鼓勵拍攝舉報交通違法行為的通告
根據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社會建設、規(guī)范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要求,在治理城市“六亂”和交通管理六大方面實現大的突破,市公安局決定今年7 月15 日至10 月15 日進行為期三個月的交通整治專項行動。為動員廣大市民積極參與城市交通管理,市公安局決定在專項行動期間舉行市民舉報交通違法有獎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市公安局在《河源日報》、《河源晚報》開設“交通違法曝光臺”,刊發(fā)市民所拍照片或信息。
二、市民對市區(qū)機動車亂停亂放、亂沖紅燈、摩托車超載、不戴安全頭盔、泥頭車飄灑等五種交通違法行為拍攝舉報,經公安機關核實有效的每條獎勵50 元。
三、市民拍攝的交通違法行為要求圖像清晰,并要有文字說明違法車輛車牌號碼、違法地點、時間、違法種類、聯系方式、拍攝人真實姓名等內容。
四、市民拍攝的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已經被市區(qū)智能交通系統(tǒng)拍攝記錄或者已被路面執(zhí)勤民警處罰的,經比照核實后,不予獎勵。同一車輛同一違法行為多人舉報的,獎勵最先將拍攝資料信息提交至公安機關的舉報者。
五、市民拍攝的交通違法行為可寄送或通過互聯網傳至市公安局交通指揮中心,聯系電話:3131733、 3286300,郵箱:hygajtzhzx@sian. com。
六、市民拍攝的交通違法行為一定要客觀真實,如故意捏造或者用其他技術手段造假的,一切法律責任由捏造者、造假者承擔。
七、舉報資料一律不退還,公安機關對舉報人保密。
八、本次活動截止日期為2011 年 10 月15 日。
河源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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