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警方查獲一起非法購買易制毒化學物品案 繳獲鹽酸1800多公斤
本報訊 記者 曹志成 通訊員 江曉雯 近日,源城公安分局緝毒大隊查獲一宗未經許可、備案購買經營易制毒化學品案件,繳獲鹽酸1800多公斤。
7月下旬,源城公安分局緝毒大隊在開展易制毒化學品排查工作中,發(fā)現(xiàn)城區(qū)某企業(yè)在建工地存儲著疑似未經公安機關許可購置的鹽酸一大批。隨后,民警將相關的鹽酸扣押,并將相關負責人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處理。經調查核實,該工地負責人未經公安機關許可,擅自向社會人員潘某某購置鹽酸1800多公斤。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相關規(guī)定,源城公安分局依法對該企業(yè)、潘某某均處以罰款的處罰,相關鹽酸予以罰沒。
源城公安提示,硫酸、鹽酸、甲苯、丙酮、高錳酸鉀等均屬于易制毒化學品,各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個人在涉及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購買過程中,必須向公安機關申請和報備,經審批后方可購買和出售。《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規(guī)定,未經許可或者備案擅自生產、經營、購買、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非法生產、經營、購買或者運輸的易制毒化學品,處非法生產、經營、購買或者運輸的易制毒化學品貨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貨值的20倍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涉嫌構成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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