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法院法官上門開庭 方便殘疾人訴訟
本報訊 記者 蘇遠龍 通訊員 陳碧霞 近日,和平法院到上陵鎮(zhèn)下陵村巡回審理了原告曹某與被告葉某離婚糾紛一案,因被告葉某患有嚴重疾病行動不便,法官以方便群眾訴訟為出發(fā)點,在村委會設立臨時便民法庭,用實際行動踐行司法為民情懷。
據(jù)了解,被告葉某收到訴訟通知后,因行動不便正為如何出庭應訴而困憂時,村居法律顧問免費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務,幫助其代寫申請書請求和平法院開展巡回法庭。法院接到申請后,考慮到被告身體殘疾、行動不便,同意采用巡回法庭的模式進村上門服務。開庭當天,巡回法庭法官帶領數(shù)名干警驅(qū)車來到上陵鎮(zhèn)下陵村委會,在一所簡陋的教室內(nèi),用一枚國徽、一張橫幅,幾張凳子搭建起一個簡易法庭,案件雙方當事人均依時出庭參加庭審,屋外站滿了原、被告家屬及鄰居旁聽庭審。在簡易而莊嚴的巡回法庭上,庭審活動依照程序正常開展,經(jīng)過雙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充分的陳述、辯論和舉證等環(huán)節(jié),庭審活動順利結束。
近年來,和平法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積極推行巡回審判,讓司法服務走進村居社區(qū),最大限度便利群眾訴訟,受到廣大群眾的普遍歡迎和一致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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