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子吃菜引發(fā)鄰里糾紛 竟然動槍上升到刑事犯罪案件
本報訊 記者 蘇遠龍 通訊員 陳碧霞 近日,和平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一起因鴨子破壞菜地而引發(fā)的鄉(xiāng)村鄰里糾紛,繼而上升到刑事犯罪的案件。
白大媽與黃大爺都是和平縣某鎮(zhèn)同村的農戶,兩家人的房子緊挨在一起,長久以來鄰里之間一直相處得很和睦,但自從白大媽飼養(yǎng)起了幾只鴨子后,日子就變得不那么祥和了。原來,白大媽的鴨子時常跑到黃大爺家的菜地里把黃大爺種的青菜給偷吃了,黃大爺對此頗為不滿,就在自家菜地里撒下了老鼠藥。白大媽見狀,便主動給菜園子扎起了圍欄,結果黃大爺又抱怨菜園的院門弄得很窄小,不便進出……雙方就這么你來我往,見招拆招,日子一長,矛盾被徹底激發(fā)。2018年5月25日下午,兩人因小事發(fā)生爭吵,相互推搡,黃大爺被白大媽推倒在稻田里。怒火沖天的黃大爺爬起來后,立馬回到家中拿出一支火藥槍沖到白大媽跟前,用槍指著對方的鼻子,并言語恐嚇稱要打死她,所幸旁人極力勸阻,才沒釀成慘劇。隨后,白大媽及其家人迅速報警,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前往案發(fā)地,將黃大爺抓獲歸案并扣押其持有的槍支。經(jīng)鑒定,該槍支是以火藥為動力發(fā)射彈丸的非制式槍支。
和平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黃大爺?shù)男袨橐褬嫵煞欠ǔ钟袠屩ё,鑒于被告人年齡較大,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當庭自愿認罪,依法可從輕處罰,遂判處被告人黃大爺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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