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親妹妹隨同自己外出打工 姐姐將3歲外甥女帶走
本報訊 記者 吳奕鎮(zhèn) 通訊員 張中鈴 劉梅芬 湖北一名38 歲的女子欲勸說妹妹與自己一同外出打工,在遭到妹妹的拒絕后,竟私自將妹妹的3 歲女兒從幼兒園抱上了火車,想以此讓妹妹依從。心急如焚的妹妹只好向鐵路警方求助,在鐵路民警的幫助下,孩子在龍川火車站被找回。
據(jù)了解,日前,龍川火車站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個從湖北打來的求助電話,事主顧女士自稱是湖北省蘄春人,大她8 歲的姐姐顧某碧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其3 歲女兒偷偷從幼兒園接走,并帶上了火車后才告知自己,而自己姐姐之所以這么做,目的竟是要求自己與她一起外出打工。
民警調(diào)查后發(fā)現(xiàn),顧某碧已乘坐當(dāng)日K1619 次列車離開老家前往深圳,于是立即與列車乘警聯(lián)系,請求協(xié)查。之后不久,乘警在14 號座位車廂找到了正抱著一個哭鬧不止的小女孩的顧某碧,并要求她做好在前方龍川站下車的準(zhǔn)備。次日凌晨2 時許, K1619 次列車緩緩進(jìn)站,早已等候在站臺的龍川站派出所民警登上列車,將懷抱小孩的顧某碧帶下列車。離開自己母親的小女孩不?摁[,隨后民警安置兩人食宿。
事后,顧某碧認(rèn)識到了自己行為的欠妥。當(dāng)天上午11 時,顧女士急匆匆趕到龍川站派出所,將自己的孩子接回,并接受了姐姐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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