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做調解工作“白加黑、五加二、雨加晴”人稱黃調解
在龍川田心鎮(zhèn)和佗城鎮(zhèn),許多老百姓都認識一個叫“黃調解” 的人,他就是45 歲的龍川縣佗城鎮(zhèn)司法所所長黃順平。在當?shù),無論是經(jīng)濟糾紛、土地糾紛,還是工傷事故、鄰里矛盾,只要是他接手的案件,最終當事人都愉快地接受了調解。
沖在糾紛第一線
2011 年6 月,佗城塔西村石英砂廠的承包人鄭某在向老板吳某領取9 萬多元的工人工資款后連夜?jié)撎樱?0 多名工人在向吳某申領補發(fā)工資無果的情況下,集體上訪到司法所。黃順平了解情況后,立即趕到石英砂廠,在調查取證的基礎上,黃順平做通了老板吳某的思想工作,讓其預付工人工資,并撫平工人情緒讓其不罷工,保證石英砂廠正常運轉,然后由老板吳某向縣人民法院起訴承包人鄭某,做到了既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又保證了石英砂廠的正常生產運轉。
被稱“三加調解員”
矛盾糾紛調解這一崗位,在許多人看來是“機關第一難,工作第一煩”,黃順平卻被同事稱為“三加調解員”,這是因為他做起工作來 “白加黑、五加二、雨加晴”。在日常工作中,黃順平堅持調解優(yōu)先的理念,對于其他部門轉來的民間糾紛引起的一般治安案件、輕微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等,更多的是用調解的辦法來處理,盡量采取“換位思考”、“動之以情”的方式來解決。他還注重完善調解網(wǎng)絡,向村、居委會調解主任傳教調解方法,切實化解矛盾,爭取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
2011 年國家司法部開展“爭當人民調解能手”活動以來,黃順平調解各類糾紛68 宗,其中疑難復雜糾紛9 宗,防止群體性上訪9 宗,防止群體性事件6 宗。2012 年 9 月他被國家司法部授予“全國人民調解能手”榮譽稱號。
本報記者 吳奕鎮(zhè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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