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毆時向?qū)Ψ饺巳哼B開3槍致一人中槍身亡 一男子獲刑
本報訊(記者 刁城邦 通訊員 龍委宣)得知有人到自己的礦點“鬧事”的消息后,劉某金糾集一幫兄弟前往處理,在半路碰到曾某漕一伙人從而引發(fā)斗毆,4 聲槍響后1 死3 傷。近日,曾某漕因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和故意傷害罪,被龍川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據(jù)了解,去年10 月4 日23 時許,劉某金懷疑曾某漕的堂弟曾某凡等人到自己的礦點“鬧事”,便糾集一幫人前往解決問題。冤家路窄,在行至龍川上坪鎮(zhèn)新村渡田河的一小店門口時,劉某金一伙被正在小店里打麻將的曾某漕的車攔住去路,在退讓車位時,兩伙人幾句話不投機,沖突一觸即發(fā)。劉某金一伙取出水管等器械將曾某漕的堂弟曾某凡一陣狂打,打得曾某凡身上多處受傷。其堂兄曾某漕見狀,取出筒式單管獵槍,在朝天鳴槍警告無效的情況下,向?qū)Ψ饺巳悍较蜻B開3槍,致劉某金中槍,多臟器破裂,失血性休克,于次日凌晨3時搶救無效死亡。在斗毆過程中,另有3人不同程度受傷。
案發(fā)后,曾某漕向公安機關(guān)投案自首,并向劉某金家屬賠償57 萬元,向其他傷者賠償醫(yī)療費等損失12 萬元。龍川法院審理后認(rèn)為:此案中,受害人有過錯;案發(fā)后,曾某漕有自首情節(jié),積極賠償了被害人家屬經(jīng)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屬諒解等多個法定和酌定從輕或者減刑的量刑情節(jié),故判處曾某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熱點圖片
- 頭條新聞
- 新聞推薦
最新專題
- 酷暑時節(jié),下水游泳戲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傷亡事件易發(fā)高發(fā)季節(jié)。近日,記者走訪發(fā)現(xiàn),雖然市區(qū)河湖周邊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開的危險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為嚴(yán)防溺水事故發(fā)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