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連打11個耳光致人重傷
一個耳光11.5萬元,還要負刑事責任,因為幫女朋友出氣,卻付出了如此昂貴的代價,這是付某事前決沒有想到的。近日,杭州西湖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付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四年。
這天晚上,付某接到了女朋友吳某的電話,說被程某打了,要求他幫忙打回來。
付某約了幾個朋友一起去找吳某,在某個網(wǎng)吧碰到了程某,就與其走進附近一個小巷子談判。
吳某要求賠償2000元,但程某身上只有1000元,不夠。吳某就表示要打耳光回來。
程某同意了。
付某就上去用手扇了程某一耳光,吳某接著扇了10個耳光。
回家不久,付某接到通知,說程某昏迷不醒,已經送進醫(yī)院急救。
事后鑒定,程某左側基底節(jié)區(qū)腦內血腫、外傷性蛛網(wǎng)膜下腔出血、腦疝,其傷勢已經構成重傷。
案發(fā)后,付某、吳某的親屬共賠償程某人民幣126.5萬元,取得了被害人親屬的諒解。
法院認為,付某伙同他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付某自愿認罪且其親屬已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了諒解,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根據(jù)付某的犯罪情節(jié)和悔罪表現(xiàn),其沒有再犯罪的危險,且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故對其適用緩刑,遂作出如上判決。
熱點圖片
- 頭條新聞
- 新聞推薦
最新專題
- 酷暑時節(jié),下水游泳戲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傷亡事件易發(fā)高發(fā)季節(jié)。近日,記者走訪發(fā)現(xiàn),雖然市區(qū)河湖周邊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開的危險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為嚴防溺水事故發(fā)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