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用新刑法刑拘入室盜竊嫌疑人
本報訊(記者 黃丹 通訊員 黃光明)一名江西籍少年小袁(化名),先后三次潛入高新區(qū)一戶人家中,盜竊財物,當貪心的他第四次潛入這戶人家時,被人當場抓獲并送到了派出所。盡管他這四次盜竊的財物總價值不足1000元,但源城公安機關(guān)仍對其實施刑事拘留。
小袁是一名18 歲的江西瑞金籍少年。今年5 月底以來,他先后三次竄到高新區(qū)科技九路附近,使用木棍撬開一戶李姓人家的防護網(wǎng),進行盜竊。第一次,他盜竊了李某家600 元現(xiàn)金,第二次收獲是少得可憐的27 元現(xiàn)金,而到了第三次他只找到了幾個面包。6 月 12 日上午10 時,小袁再次悄悄潛入李某的家中進行盜竊,誰知竟被李某發(fā)現(xiàn),當場抓獲,并送到了高新區(qū)派出所。
與“醉駕入刑”一樣,自今年5 月1 日開始,新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規(guī)定,實施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盜竊行為,無論其涉案數(shù)額是否達到 “較大”標準,均以盜竊罪論處。因此,源城公安機關(guān)在查清案件事實、取得充足證據(jù)的基礎(chǔ)上,將入戶盜竊的犯罪嫌疑人小袁依法作出刑事拘留的決定。小袁也因此成了我市首用《刑法修正案(八)》刑拘的入室盜竊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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