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川一工地驚現日軍炸彈
一枚相當于12 噸TNT 的威力,當年日軍侵華戰(zhàn)爭投下的燃燒彈,在龍川在建的一自來水廠工地發(fā)現。為排除險情,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聯動,組織民警和排爆專家將炸彈及時妥善轉移并成功引爆,確保了周圍近萬名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縣城20 萬群眾的供水安全。
水廠工地挖出炸彈
13 日上午,在龍川縣海源自來水廠改建施工工地上,一名開挖掘機的師傅在挖掘土方時,挖到一個黑色圓弧形并直冒白煙的東西,經仔細察看,發(fā)現是一枚炸彈,大吃一驚的他趕緊停下工作,立即撥打了龍川縣公安局110報警電話。
獲悉發(fā)現有炸彈的情況后,龍川縣公安局立即指派治安、隆西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大隊官兵第一時間趕往現場妥善處置,對現場施工人員和周圍群眾進行緊急疏散,并對現場周圍200 米范圍進行了警戒?h有關領導在指示相關職能部門全力以赴做好現場安全處置工作的同時,向省、市公安機關請求排爆專家前來支援。省、市公安機關迅速派出民警和排爆專家來到龍川縣指導排爆工作。
民警冒險排除險情
當日上午,省公安廳指派排爆專家,市公安局指派治安管理支隊、消防官兵、民爆組民警一行來到現場。經勘察發(fā)現,該彈長約 70 厘米,直徑約20 厘米,系日軍侵華時空投下的燃燒彈。由于在挖掘施工過程中挖破彈體,已經在冒煙燃燒,非常危險,隨時都可能燃燒爆炸。而炸彈距離水廠蓄水池等建筑不足5米,一旦爆炸,勢必危及周圍近萬名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縣城20萬群眾的供水安全。
為了避免意外事故的發(fā)生,排爆專家和民警因地制宜地制訂了安全可行的工作方案,決定將炸彈迅速轉移至龍川縣佗城鎮(zhèn)某荒廢石場內進行安全引爆。根據方案要求,消防大隊官兵先用消防用水將炸彈整體沖刷出地表,然后排爆專家冒著生命危險用事先準備好的棉被、泥漿把炸彈包裹好,淋濕后小心抬上車,由交警、治安等部門民警全程警戒,運往排爆目的地。
由于正值酷暑,到達目的地后,炸彈又開始冒煙,有自爆的危險,排爆專家、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立即投入到引爆銷毀的各項準備工作中,在工作人員撤離到安全地帶后,伴隨著轟的一聲巨響,炸彈被成功引爆。刁城幫 黃仕忠 李燕南 郭晨晟 鄒俊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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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zhàn)期間日本飛機轟炸河源、龍川
1937 年“七七”盧溝橋事變后,日本帝國主義發(fā)動了大規(guī)模的侵華戰(zhàn)爭。1938 年7 月開始轟炸河源地區(qū),20 日、25 日、28 日,先后共派出七架次飛機轟炸停在河源東埔石角河邊的電船和柴船、山羌水公路橋梁、鹽埠巷(黃屋巷)郵政局、上城北直街西街和縣政府,致使機船中彈燃燒、橋梁摧毀、房屋倒塌。
1938 年10 月中旬,日本飛機轟炸龍川大江橋、老隆師范及老隆鎮(zhèn)等地。
1938 年11 月,日本飛機再次轟炸龍川縣城、老隆等地,傷亡 20 余人。
此后,1938 年11 月5日、11 月29 日、12 月2 日,1940 年11 月 7 日,1941 年10 月,1941 年農歷十二月廿四,1942 年10 月5 日,先后共出動了24 架次飛機,炸毀了龍川老隆及河源地區(qū)的民房、醫(yī)院、船只等,炸死炸傷平民45 人。
僅河源縣城,自1937 年至 1945 年,遭受日寇飛機54 架次轟炸,投彈253 枚,炸死120 人(其中男84 人,女36 人),炸傷116 人,炸毀房屋978 間,損失1237 億多元國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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