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到朋友家喝酒回家途中出車禍歸咎于朋友打傷朋友
本報訊(記者 刁城幫 通訊員 嚴勇強 吳宇峰) 到朋友家喝酒,回家途中不幸發(fā)生車禍,于是把出車禍的原因歸咎于朋友,并搶走朋友手機作為補償,還持電擊槍擊傷朋友。昨日,記者從紫金縣檢察院獲悉,檢察機關(guān)依法對涉嫌搶劫的犯罪嫌疑人曾某亮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據(jù)了解,3 月8 日中午12 時許,家住義容鎮(zhèn)橋田村的村民曾某亮(男,19 歲)應朋友羅某遠之邀到其家中吃飯。席間,兩人都喝了不少酒。飯后,曾某亮騎著電動摩托車回家,途中發(fā)生事故,致電動摩托車被撞壞。曾某亮認為,車子出事故被撞壞是因為羅某遠向他灌酒導致的。
當天下午3 時許,曾某亮攜帶電擊槍返回羅某遠家中,大聲責怪羅某遠。一陣爭吵后,曾某亮將羅某遠放在床頭的手機搶走,作為自己摩托車撞壞的“補償”。羅某遠與對方理論,結(jié)果被曾某亮用電擊槍擊倒。
為奪回自己的手機,清醒后的羅某遠帶著人追上去,將曾某亮抓獲,并扭送至當?shù)嘏沙鏊。兩個平日要好的朋友,因為嗜酒引發(fā)糾紛,不僅失了情義,一方還將面臨獲刑的結(jié)局,實在可悲。
熱點圖片
- 頭條新聞
- 新聞推薦
最新專題
- 酷暑時節(jié),下水游泳戲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傷亡事件易發(fā)高發(fā)季節(jié)。近日,記者走訪發(fā)現(xiàn),雖然市區(qū)河湖周邊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開的危險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為嚴防溺水事故發(fā)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