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超市購物存包被人冒領 顧客和超市暫未達成賠償協(xié)議
核心提示
市民吳女士到市區(qū)一家大型超市購物時,把包包寄存在門口的寄存柜,結(jié)果出來時發(fā)現(xiàn),包包被人冒領。吳女士向超市索賠,超市以吳女士不能拿出包里物品價值的證據(jù)為由,尚未作出賠償。目前,源城公安分局興源派出所已經(jīng)介入調(diào)查此案。
超市寄存柜(資料圖片)。
事件:超市存包包失蹤
據(jù)肖先生介紹,3 月14 日晚上七點多,他與妻子吳女士,到位于興源路的廣晟百貨超市,把自己的包包寄存在超市門口的自助寄存柜,并取下鑰匙和牌子,隨后便進入超市。待吳女士購物完畢,返回前臺打開寄存柜時,卻發(fā)現(xiàn)柜子里空空如也,自己的包包不見了!
消費者的存包可能被盜,超市工作人員當即向警方報案。民警隨后趕到現(xiàn)場查看,并調(diào)取超市監(jiān)控錄像。錄像顯示,吳女士和肖先生存完包進入超市后不久,另一男子即趕到吳女士存包的寄存柜,手里拿著一張?zhí)柎a牌,并取出一把鑰匙,作開鎖狀。該男子并未將寄存柜打開,而是叫來超市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查看了他持有的號碼牌后,為他打開了寄存柜。該男子手持號牌與吳女士存包的柜子號牌一致,工作人員因此認定該柜物品是其所存,遂將柜門打開。
包包被冒領,吳女士和肖先生非常著急。據(jù)肖先生介紹,吳女士的包內(nèi)放有現(xiàn)金人民幣400 元左右、港幣一百元、手機兩部、證件若干、通訊錄一本。肖先生說,財產(chǎn)損失雖然不大,但身份證、銀行卡等很多證件遺失,給夫婦倆近期的生活和工作帶來了不便。
吳女士當即向廣晟百貨超市索賠,要求其賠償相應損失。但雙方對賠償問題有一些爭議。
爭議:賠償問題何時解決
對于吳女士的索賠要求,廣晟百貨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馮先生表示,他非常理解吳女士的心情,并且超市方面將會承擔應負的責任。但需要等公安部門破案之后,該公司才能對此事作出進一步處理。肖先生對此提出疑問,要是案情沒有進展,難道廣晟百貨就一直不解決此事?
吳女士提出,廣晟百貨超市應該按照其所丟失的物品(手機、現(xiàn)金等)來進行賠償。廣晟百貨超市負責人表示,吳女士和肖先生并不能拿出證據(jù)證明包內(nèi)到底放有哪些物品,無法判定損失到底有多大。
律師:形成了合同法律關系
存包丟失,誰來負責,怎么負責?廣東興源律師事務所律師苗靖表示,按照《合同法》規(guī)定,顧客將隨身物品存放至超市儲物柜,顧客和超市之間就形成了無償保管合同的法律關系,超市應妥善保管物品。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顧客存放的包內(nèi)物品價值的判定,苗靖律師表示,這也確實是實際操作中的一大難點。
消委會:建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
記者致電12315 熱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此類自助存包丟失的案例處理起來難度較大,因為失主往往很難證明失物的數(shù)量、價值等,碰上這樣的事,假如數(shù)額較大的話,當事人應該報警處理;若損失不大,消委會建議顧客、商家可以協(xié)商解決。
昨日,記者分別采訪了當事雙方。肖先生表示,希望廣晟百貨超市能夠為消費者著想,盡快妥善處理好此事。對此,廣晟百貨超市負責人表示,愿意與肖先生夫婦積極協(xié)調(diào)、溝通。本報記者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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