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稱本報記者歪曲事實 本報記者說頂著壓力反映民意
網友舉“磚”拍記者
原帖內容:今天晚報有一篇新聞,其標題是:酒店建停車場,居民意見大,是一位程姓記者撰寫的。大致內容是:本報記者經過了解,雅園半島酒家在民宅面前建停車場是經過規(guī)劃局批準的,影響的只有5 戶人家,都已有補償,該酒家建停車場證件齊全。
事實不是這樣的,受影響的有 10 多戶民宅,補償的才只有5 戶民宅。該酒店在去年八九月份時就動工,至今為止,沒看到任何政府公告。有哪個城市有這樣的城市規(guī)劃,規(guī)劃到酒店在排污河流建停車場,規(guī)劃到酒店建停車場建到民宅門前,使民宅成地下室?那火葬場是不是也可以做到居民區(qū)?
晚報記者有去現場了解嗎?了解過民意、民生嗎?舉頭三尺有神明,老天有眼在看,背后有人在看……(發(fā)帖人:網友“apple98”)
記者回駁:
1 月22 日,網友“apple98”以《河源晚報記者歪曲事實》為題,發(fā)帖指出記者稿件事實有誤。
本人即是該報道作者程癸鍵,特做如下申明:
1.報道中的事實沒有任何虛假成分!癮pple98”說,該酒店所建停車場是違規(guī)建設,而記者的報道說它是經過審批且合法的,所以說記者是歪曲事實。21 日,我到市規(guī)劃建設局采訪該局領導,得到的答復是,這個停車場是東埔河河面覆蓋工程的規(guī)劃項目之一,經過市里的統(tǒng)一規(guī)劃審批,程序合法,手續(xù)齊全。
2.我的出發(fā)點也是跟當地居民一樣,調查清楚這個停車場是否是違章建筑,假如是,那么記者有責任將它曝光,維護市民權益。調查結果是它是合法的,那么記者寫這篇稿子的目的就是為了給市民一個解釋,答疑解惑,而不是替某人背書。某部門領導曾再三叮囑記者,不要發(fā)表這篇稿件。
本來當初接到報料時,記者也認為這是個很好的新聞線索,如果這是個違章建筑,那就是侵犯居民權益, 記者有責任去揭露。但建設管理部門的權威說法,也讓記者很“失望”。能把居民的呼聲說出來,就已經頂著很大的壓力了。(發(fā)帖人:本報記者程癸鍵,網名“maotouying”)
網友觀點:
在涉及社會焦點方面,涉及公共利益方面的題材,一向是非常敏感的!一方是強勢的利益集團,一方是比較弱勢的公眾。記者能夠敢于站出來采訪這些題材,首先需要勇氣,因為這個記者就是代表一個相對虛無又弱勢的公眾,面對的卻是一個實實在在的強勢利益集團。記者敢于說出真相,又更不容易,需要頂住的壓力很大。
但有網友有時候把這些沒有解決的焦點問題,誤會于記者,把記者與強勢的利益集團聯系到一個整體。希望網友們理性發(fā)言,觀點可以不同,但不要隨隨便便開口就罵,有時候甚至罵得很難聽。這樣確實不好。!
——網友“hy_zhu
相關報道詳見:http://www.hynews.org/news/2010/0122/article_8811.html
窨井無蓋綠樹“插足”
原帖內容:在車水馬龍的河源大道人行道上,一個沒有井蓋的窨井旁,一棵綠化樹在井蓋缺失的日子里,伸出了“腳丫”,或許,它是為了可以給落井者一線逃生的希望。樹根在窨井蓋內長成這樣需要多久時間?(發(fā)帖人:網友“海宴河清”)
網友拍磚:
看來樹也是有人性的,自己喝到了水,加強了營養(yǎng),又為不慎掉下井里的人提供一線生機。
——網友“外來游子”
相關部門應該為這棵綠化樹申報“史上最具愛心的綠化樹”。 ——網友“熱愛生命”
本報記者 周煥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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