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子上演“3簧戲”詐騙 兩市民貪利“兌換”外幣被騙
日前,從龍川警方傳來消息,4名涉嫌利用對換外幣詐騙的嫌疑人被警方刑事拘留。據(jù)了解, 這伙犯罪嫌疑人開著兩輛汽車,兵分兩路尋找詐騙目標,鎖定目標后,又以團隊作戰(zhàn)“演3簧戲”的方式實施詐騙,頻頻得手。8月25日,龍川警方成功打掉該詐騙犯罪團伙,4名詐騙嫌疑人被全部抓獲案,破獲詐騙案10多起。
外幣對換有賺頭,兩市民貪利被騙
記者從龍川警方獲悉,: 6月17日上午,受害人鄧某行走在龍川縣城東風路口時,一輛白色的轎車在他身邊停下,一名40多歲、講客家話的A男子向他問路人。鄧某經(jīng)過一番解釋后,對方還是不明白,并請求他帶路,出于好心,鄧某便上了車。在車上,一男子甘某貴稱自己出了交通事故,身上沒有這么多人民幣,只有外幣,要朋友出錢幫忙。
到達目的地后,騙子的另一同伙男子羅某東現(xiàn)身了,他告訴甘某貴,說他要找的人不在。當了解到甘某貴手中有外幣想換成人民幣處理交通事故時,羅某東非常熱情,稱自己有個朋友是縣城農(nóng)村信用社主任,可以幫忙兌換。于是,3人驅(qū)車前往該信用社。
到了某信用社,羅某東和鄧某前去找“該信用社“主任”,而甘某貴在車中等候。過了一會兒,身穿信用社制服、操客家話口音的男子許某華走了出來,自稱姓是該信用社“主任”。 在羅某東的引薦下,甘某貴從身上拿出一些外幣,許某華看。許某華看過后用專業(yè)人士的口吻說:“這種外幣在銀行兌換是一比六點,非正當手續(xù)兌換是一比五點二!边@時,羅某東假裝有些心動,偷偷把鄧某拉到一邊說,不如我們各自拿錢,用一比五點二把甘某貴手中的外幣買過來,再與“劉主任”一比六點兌換,從中賺取差價,鄧某心動,便答應了。的甘某貴又稱自己家人出車禍,急著錢用,便答應可以把這些外幣按規(guī)定的兌換比例兌換給他們。事主鄧某用從自己的銀行卡中取出2萬元交給了甘某后,換成一疊外幣,然后去找“主任”,而羅東則稱在車上守住甘某。鄧某進了信用社,“主任”卻不見了。當他返回原地時才傻了眼,甘某、羅某也不見了。鄧某馬上到公安機關報案。
無獨有偶, 7月4日,另一受害人陳某也在在該縣城被該團伙騙去15萬元。
警方周密布控, 4嫌疑兒悉數(shù)落網(wǎng)
縣城市民頻頻被騙,公安機關壓力行政管理。為盡快破案,龍川方專門召開案情研討會,并成立專案組。經(jīng)民警初步偵查掌握,該伙犯罪嫌疑人均是客家口音,由三四人組成,兩起作案手段、方法相同。經(jīng)過一個多月的縝密偵查,民警確定在龍川活動的一伙韶關翁源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8月25日下午,在市公安局和源城區(qū)公安分局的大力協(xié)助下,民警采取抓捕行動,在市區(qū)某酒店成功將甘某貴、羅某東、許某華(男,均為韶關翁源縣人)、余某錦(男,英德市人)4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當場繳獲小轎車2輛、假車牌5套、銀行卡7張。
經(jīng)審訊,4人對利用外幣對換進行詐騙的事實供認不諱。據(jù)供述,從2003年開始,4人按照事先商量好的套路和分工,以秘魯幣兌換人民幣的形式先后在河源、梅州、五華、肇慶等地瘋狂作案,詐騙他人錢財高達50萬元。作案時,他們開著兩部車在路上伺機尋找目標,誰先尋找了目標就按照事先的分工,4個人演繹不同的角色,通過外幣對換的方式實施詐騙。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的審理工作正在進一步進行之中。
本報記者 刁城幫 通訊員 李燕南 鄒俊賢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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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防“兌換外幣”騙局
以“兌換外幣”為幌子的街頭詐騙活動是一種高智商犯罪,以團伙作案居多,作案人員少則二人,多則三、五人。騙子們精于表演,善于偽裝,同伙之間配合默契,手法老道。據(jù)警方統(tǒng)計,此類詐騙活動約占全部詐騙案件的10%左右,它具有成功率高、涉案金額大、流動性強等特點。
銀行門外唱“雙簧” 銀行門外,是此類詐騙活動騙子們經(jīng)常出沒的場所。獵取目標后,團伙成員之一(多為女性)手持一迭外幣(均為作廢的外國幣種或冥幣)謊稱親人“遭遇車禍”或“家中受災”,急需兌換一筆人民幣現(xiàn)金,以騙取被害人同情,并利用被害人貪小便宜的心理,伺機下套。當被害人猶豫不決時,團伙另一成員便適時以偽裝銀行工作人員(有時亦為路人)身份出現(xiàn),聲稱此幣如何值錢,以及國家牌價與黑市兌換價如何懸殊云云,以誘騙被害人上鉤。同伙第三人此時便大聲起哄,極力表示愿意全數(shù)“吃下”等等見被害人似有心動之意,持幣人便裝出一副“好心腸”模樣,假惺惺地說“我跟這位大叔(大媽)先說好了的!我要跟他(她)換。”被害人見此情 狀,多深信不疑。成千乃至上萬的巨款,便這樣落入了賊人的囊中。
上門“采購”藏禍心 此類騙術是“兌換外幣”騙局的另一種表現(xiàn)形式。騙子們多穿著體面、氣宇軒昂,出入豪華賓館、酒家,一付“老板”作派。作案時,騙子甲先選好一處個體經(jīng)商業(yè)主(如體育用品店、古玩店、精品店、時裝店等),以采買貨物為名,詭稱欲從店家采購數(shù)量較大的一批貨物,以引誘店家上鉤。一番巧如舌簧的鼓噪之后,店家便真以為來了大主顧,自然趨之若騖。當日或數(shù)日后,騙子甲便以簽合同為由,將被害人引入其入住的賓館“商談”合作事宜。此時,同伙成員乙適時敲門而入,故作與甲廝熟狀,聲稱手中有一筆外幣要出手。兩人就此“討價還價”,演起了“雙簧”,最終以低于國家牌價的“可觀”匯率“成交”。騙子的“對手戲”,自然是演給被害人看的。一番表演之后,見被害人似有心動之態(tài),騙子甲便對被害人說“兄弟,我身上沒帶那么多錢,不如你先借我,到時我連同貨款一并還你。當然,我決不會虧待你,借你的錢到時我還會再加上若干利息。”被害人見舉手之勞,便有如此好處,自然不勝歡喜,隨后便帶上騙子們上銀行取款。贓款到手后,騙子們往往尋機脫身,溜之乎也,讓被害人落得個人財兩空的下場。
警方提示
兌換外幣上銀行 此類詐騙活動所使用的幣種,以作廢的秘魯幣、新加坡幣、舊民國幣以及冥幣等為多。黑市兌換外幣屬違法行為,且毫無保障。因此,警方提醒市民,兌換外幣應前往正規(guī)的銀行網(wǎng)點兌換,一者安全,二來不會出現(xiàn)假幣,于公于私都有百利而無一害。
識破騙子障眼法 此類騙術其實毫無高明之處,其之所以容易讓人上當受騙,一為“哭窮”,博取同情;二為大面值“外幣”,誘發(fā)貪欲。因此,警方提醒市民,同情心固屬中華傳統(tǒng)美德,但太過隨意、用情過濫,便容易誤入陷阱。對待有大面值的所謂“災民”、“老板”切不可輕易相信,對騙子手中花花綠綠的“外幣”,在一時難以辨識的情況下,以及時避開為好,見情有可疑,不妨及時報告警方,以利警方對此類詐騙活動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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